派真生物 可提供多种规模的一次发酵,包括 2 L、7 L、25 L、50 L 和 200 L。不同发酵体积的 AAV 产量因血清型而异。以中—高产型的 AAV9 为例,其预期产量如下:
派真生物的 h293 细胞库已获正式商业使用授权。
基因治疗所用试剂必须符合 CDE 发布的法规要求。按照该标准,支原体和细菌内毒素检测为必检项目。
可见异物可通过目视检测识别。《药典》通则 0904 规定,在规定光照及背景条件下,应对注射剂、眼用液体制剂及无菌原料药进行目视检查。可见异物通常源自粒径或长度 大于 50 µm 的不溶性颗粒。
不溶性微粒粒径在 10–50 µm 范围内,肉眼无法分辨,需借助仪器检测,常用设备为不溶性微粒分析仪。《药典》通则 0903 规定,可根据项目性质,对拟静脉给药制剂(注射液、无菌注射用粉末、注射用浓溶液等)检测微粒的粒径和数量。
“rcAAV”指具备复制能力的腺相关病毒(replication‑competent AAV)。绝大多数 rAAV 载体已被设计为复制缺陷型,因此成品中不应含有 rcAAV。法规要求 GMP 级 rAAV 产品的复制能力必须控制在几乎不可检测的水平。
rAAV 感染能否成功驱动转基因表达,除了取决于 DNA 载体本身的功能,还受多种其他因素的影响。因此,建议对所有已包装的 rAAV 进行独立的转基因表达验证。
鉴于 rAAV 不整合于宿主基因组,其感染滴度通常采用 TCID₅₀(半数组织培养感染量) 标准方法测定。具体步骤如下:
将 rAAV 样品按梯度稀释后接种 H5 细胞,统计各稀释度的感染率;
随后通过 qPCR 检测 rAAV 基因组拷贝数,以最终确定感染滴度。
SDS‑PAGE 可用于鉴定 rAAV 衣壳蛋白,同时也能直接检测特定蛋白杂质,包括宿主蛋白、BSA(牛血清白蛋白)或降解的 AAV 衣壳蛋白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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